电视剧界“最作老爸”苏大强在线普法 | 重阳节特辑
来源 | 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作为“作精父母”界的顶流,电视剧《都挺好》中的苏大强(倪大红 饰),可谓是一人头顶一片天,不折腾个天翻地覆不罢休。在重阳节来临之际,苏大强引用自己的经历,也想展开一些与老年人相关的普法工作。各位手冲咖啡都拿稳了吗?苏大强的普法课程开始啦!
苏大强先生的退休生活十分丰富,不仅要研究赚钱方法,还要抓紧时间谈黄昏恋,真是爱情事业两不误!热衷彩票的他,在投资理财这一块就表现出了不同于常人的能力。听说好友老聂正在理财赚钱,苏大强也动了心思,跟着一起“理”了起来。
在家看着手机里的数字不断上增,苏大强的心也跟着飘了起来。按他的话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而苏大强本人更是首当其冲,决定把自己全部身家投进去,坐享其成。
还没等到追加的钱翻倍,豪富理财就关门了。投资顾问找不到,办公室一片漆黑。苏大强这才意识到六万元家当全部进了别人的口袋,一时着急,竟晕了过去。而现实生活中,打着投资、治病等幌子来花式诈骗老年人的还真不少。面对这些五花八门的套路,我们该如何用法律保护家里的老人们?别急,从往期法律咨询中精心挑选好的第一部分问答已经准备好,请各位喝着苏大强同款手冲咖啡细细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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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第二,高利贷公司借款的问题。这其中又分两个问题:
1.你公公以个人名义将房本抵押的问题。根据《担保法解释》第5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可以看出,即便房屋是夫妻二人共同共有,那么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屋设定抵押的,虽然该抵押无效,但为了维护交易安全,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房屋抵押权的,抵押有效。故虽然你公公以个人名义将房屋抵押贷款,但该贷款公司是善意且有偿的取得该抵押权,无其他证据的前提下,该抵押有效。
2.偿还借款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规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按照22万元的年利率24%计算,利息为52800元,如果偿还的金额高于此金额,高出的部分不应当偿还。
(感谢法律支持:宋成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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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我家老人三月份生病,村里的神婆用各种各样的理由骗我家老人,说老人的病是假病,是神灵种的灾,前前后后骗了三万多,现在老人病没好,我们该找谁去?
A2:
你好!建议你将老人及时送医救治,并尽快报警要求警方介入。神婆的行为属于封建迷信活动,并且涉嫌诈骗罪。封建迷信活动的典型体现,就是神汉、神婆等以看风水、看相、算命为借口,来骗取钱财,甚至伤害人命,危害社会秩序和群众的身心健康。诈骗罪一般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对方产生处分财产的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者第三人获得财产。从法律的角度来评价,神婆行骗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占有你家老人的钱财,在行为构成上,神婆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说老人的病是假病,是神灵种的灾,导致被害人产生认识上的错误而向其交付钱财,不但造成被害人财产上的损失,还可能耽误了老人的医治,其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因此,建议你在将老人送医救治的同时,尽快向警方报案。(感谢法律支持:李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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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律支持:章茜律师)
难受,想哭。被骗了的苏大强有些自闭,一边感慨自己没有发财运,一边默默流泪。吃了个大亏的他总算清醒了过来,面对小舅子提出的投资项目,也没再动心。自觉看透诈骗真谛的苏大强,决定全身心享受生活,又是买房又是请保姆,过得好不快活。
请来的保姆蔡根花能干又贴心,还特别欣赏苏大强的文采,一口一个“苏老师”把苏大强都捧上了天。日子久了,小蔡做饭买菜都得力,苏大强便每月给她生活费,让她购置物资。
可没想到,表面上对苏大强百依百顺的小蔡,暗地里竟在做假账克扣生活费。在女儿苏明玉(姚晨 饰)要求报警的威胁下,小蔡赌气选择了辞职。本就独自生活的苏大强,看到唯一关心自己的小蔡也被女儿“逼”走,心里倍感失落。辗转反侧找到小蔡后,苏大强提出跟她结婚,又答应在房产证上添上她的名字,才把小蔡接回了家。
就在苏大强准备带着小蔡去领结婚证时,女儿苏明玉和小儿子苏明成(郭京飞 饰)前来阻拦。小蔡这才得知,如果要加自己的名字,每个月两万多的房贷就要由她和苏大强来还。听到这个消息,小蔡也顾不上什么爱情不爱情的了,收拾行李又溜回了家。
如果苏大强能就此放手,那他就称不上“最作老爸”了。不死心的苏大强把房子卖了,拿着三十万去找小蔡求复合。自由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啊!没想到小蔡竟然对他恶语相向,将他赶了出去。房子没了,爱情也没了,苏大强不禁悲从心来,跑到桥梁上想自杀。好在警察及时赶到,把他劝了下来。
天若有情天亦老,好对象真不好找!苏大强的“黄昏恋”以失败告终。感情金钱付出了这么多,却差点把自己命都搭进去。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老年人在“黄昏恋”中遇到过各种各样的问题。面对这些理不清的复杂情况,我们怎样才能保护家中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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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感谢法律支持:刘兆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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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A5:
你父亲可能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根据你的描述,为你爸爸介绍的这个阿姨,没有与她丈夫办理离婚手续,现在要与你爸爸“过”,并且索要彩礼。如果你爸爸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属于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形,符合重婚罪构成要件,女方亦构成重婚。根据《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感谢法律支持:李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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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A6:
你好,你父亲现在是打算和对方再婚了,那可能你父亲会和对方领结婚证成为法律上的再婚,或者说是不和对方领结婚证只是在一起生活,那根据以后你父亲是否会和对方领结婚证的情况来分别跟你具体进行分析。第一种情况,如果你父亲跟对方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成为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因为你已经成年了,你未受你继母的抚养教育,你和你继母形成的是姻亲关系,相互间并无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未受继父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没有赡养继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对于继子女主动承担赡养扶助义务的行为应当予以鼓励和支持。第二种情况,如果你父亲未跟对方去民政局领结婚证,只是在一起共同生活,那么他们之间就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只是同居关系,那对方就不是你的继母,你便没有赡养对方的义务。综上,你可以结合你的实际情况来参照处理。(感谢法律支持:邓普云律师)
时间就好比指缝间的沙子,不知不觉间便偷偷溜走。小时候在我们心里无所不能的父母,现在也开始依恋我们的陪伴。在陪伴家人赏菊的同时,也别忘了学法普法,用法律保护最珍贵的他们!
重阳节普法工作还在继续,正在屏幕前阅读的你有什么感悟吗?欢迎各位留言转发,让我们听到你们的想法!
但将酩酊酬佳节
不用登临恨落晖
—— (唐)杜牧
编辑 | 李科慧(实习)
法务 | 郑俊宇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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